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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一条孽龙作乱 | 遥远的哀悼 »

某日,他的照片又占据了某大报的头条,:“人渣”怀抱娇艳女子,咧着大嘴笑。这情景谁看了都会愤慨,因为他妻子刚刚死去,他竟然即刻飞渡罗湖桥,去深圳红灯区寻欢作乐。一时香港街头巷尾一片怒骂“人渣”声。但谁知又是不过3日,骗局被揭穿。

  

    前一阵,西藏再次发生躁动,甚至连一些个向善的僧侣也大打出手。在纵火焚烧中汉族商店毁坍,有人活活被烧死,这是铁铸的事实,但在西方电台和报刊的报道中却出现一些离奇的谎言。比如“尼泊尔示威者与警察对撼”镜头被生生地安置在报道拉萨骚乱的事件中。这应该是编辑明目张胆地造假,他心如明镜,知道这样的照片拍摄于何处,但就是因为成见而衍生偏见,便铁下心来学习乔太守,移花接木,乱点鸳鸯谱,肆无忌惮地在光天化日之下恶心你!

    西方的传媒,一直标榜新闻的真实性犹如传媒的生命,但这回这位编辑却把这命脉没当回事!看来,心里只要存了诋毁的恶意和偏见,就会将原则一脚踢到阴沟里,就会黑了心放胆造谣。这种现象在历史上并不少见,比如中国的春秋、战国时期;比如在一战、二战中诸国交恶你死我活杀红了眼的时候;比如在二战之后东、西方世界之间的冷战之中,都会运用刻意制造虚假信息来伤害敌国形象、挑拨对方阵营结盟、制造舆论混乱以涣散民心,而最终目的即产生战场上无法得到的精神摧毁力。但在相对和平的时期,在两国关系正常,甚至好的不能在好的情况下,突然出现这种赤裸裸的造谣,的确罕见。

    而在我个人的记忆中,这种偏见的谎言并不是第一次。在1998年前后的香港,也曾发生过几次报纸硬生生制造谎言的事件。可能,这些虚假报道的始作俑者都是记者,但编辑和总编或许也无法完全甩脱干系,因为他们起码失察,因为虚假的报道会暴露许多天然阙如的新闻因素----比如具体的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前因、后果、真实场景、具体语言等。

    一起事件,是香港某街市发现禽流感病鸡。一份报纸即刻在第二天早晨赫然刊登大标题新闻:疑是大陆某地进口病鸡所致!一时哗然。香港居民立即停止吃鸡;鸡贩拒绝进口大陆活鸡。三五天之后风言澄清:据查病鸡来自本港新界某地。

    二起事件,是一女童突然失踪。某报纸即刻在无任何实际证据和线索的情况下发出头版消息,认为极有可能是大陆人挟持女童离港出境,或许紧接着会有一系列欺诈金钱的行为。香港人对大陆人的埋怨情绪即刻被煽起。我每日早晨上班经过住宅大堂时,那值更老伯看我的眼光也转换成怪怪的蔑视;我浑身皮肤即刻有了蚂蚁行走的感觉。但事情没过三五天,小女童被人送回家了。原来,她悄悄地去了本港亲戚家里玩耍。

    第三起事件也是偏见所为,但偏见的对象却是香港人。一位年轻的记者,盯住了一位土著“人渣”——香港人把提炼精华之后的残余皆称之为“渣”,比如提炼汽油之后的柴油便是“油渣”;而活得人品地下、道德败坏的便是“人渣”。这位“人渣”老兄平时折磨老婆、打骂子女,对家庭毫无责任心,早已被传媒视为传播的典范。某日,他的照片又占据了某大报的头条,:“人渣”怀抱娇艳女子,咧着大嘴笑。这情景谁看了都会愤慨,因为他妻子刚刚死去,他竟然即刻飞渡罗湖桥,去深圳红灯区寻欢作乐。一时香港街头巷尾一片怒骂“人渣”声。

    但谁知又是不过3日,骗局被揭穿。原来一位青年摄影记者追求业绩心急切,便以“凡‘人渣’都会事事违背人伦”的偏见展开了他的“创意”。当他获悉“人渣”妻子死去的消息之后,即刻诱惑“人渣”到深圳去玩乐。“人渣”不愿去,原因有二:一是道德上还有所顾忌;二是没有多余的银子。那青年记者即刻掏出千元港币,说我送给你娱乐费,还不行吗?当然,此时的“人渣”不愧“人渣”,马上屁颠颠地跟着记者跑到深圳。他一边怀抱艳女玩乐;那记者在一旁精选角度猛拍。

    于是“人渣”和“无冕之王”便联手制造出令人惊怒的造假图片报道。

    我以前也有这样的偏见,即以为民主制度下的新闻报道几乎没有弄虚作假的。但度过7年的香港客居生涯之后,我的阅历库存中无意增添了许多对这一偏见的反证。而最近发生的关于西藏拉萨事件的完全移花接木式的欺骗报道,更使我获得明察世事的正确信念:任何民族、国家、政党、群体、传媒集团、生存个体,都是有偏见的。偏见是因为立场的基点所致——任何一个事物,由于它所立足的基点是绝对的,而由此基点出发,便形成独立的无法和其它事物基点重叠的视点,这就是偏见的根基。而善良者的偏见是以善良为主的(但善良的偏见照样会造成恶果),邪恶者的偏见是以邪恶充斥的。尤其当利益出现——不论是政治的还是经济,更会使这各种邪恶的偏见变异的更可怕、可憎、可怖。

    只不过相对完善的民主社会具备互相监督、钳制的功能和机制,可以很快纠正偏见的恶果。比如香港所发生的数起虚假新闻,即是其它报纸及时揭露、纠正的。而舆论一统的社会,比如北朝鲜,就根本做不到这一点。

    所以说自然的绝对的公允、真实的新闻报道几乎不存在。但正常的社会制度会形成法律机制和舆论来约束、制裁偏见,而不仅仅依靠神圣而无力的道德去拦截、感化。

    无情的法律强制传媒必须遵守规范,在恪守真实、真理的坑道中匍匐前进。若谁敢冒出偏见的脑袋,制裁的子弹就会让他轰然倒地。目前,这种制裁偏见的法律机制正在逐步形成、完善,为它的强健而努力是我们的职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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